贾汪区国家保密工作局  泄密案例为金钱铤而走险 党委书记成间谍
文:jwbm   发表时间:2006-8-25 10:27:44
|
|
|
辽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有重大影响的为境外窃取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犯罪案件依法做出一审判决。被告人付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没收全部作案工具及非法所得6.09万美元。 据报道,被告人付健,男,1952年生,原系辽宁省锦州输油管理处党委书记、纪检书记、工会主席、副处长。经审理查明,1997年8月,付健的台湾亲友吕逸群(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另案处理)来锦州时,要付健向台湾情报机构提供情报获取报酬,付表示同意。随后,吕为付提供了照相机、录音笔等作案工具,并告诉其交接情报的方法和暗语。 付健于1997年8月至2002年5月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先后20余次在不同的时间、地点,采取不同的方式将其获得的国家秘密、情报,非法提供给吕逸群,再由吕逸群送达境外。付健窃取、非法提供的情报中,绝密级情报1份,机密级情报7份,秘密级情报26份,其它情报24份。台湾情报机构通过吕逸群定期发给付健薪酬及奖金,总计金额6.09万美元。
| |
|